某综合超高层建筑旁站监理细则
本工程是集住宅、公寓式办公、商业、高级酒店、娱乐、餐饮、会所及车库为一体的综合性超高层建筑群。该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包括R1、R2塔楼及裙楼工程,R1塔楼层数为48F+7F/-3F,总高度177.3m,R2塔楼层数为51F+7F/-2F,总高度186.3m;裙楼地上7F,地下2F(局部3F),总建筑面积218333㎡;结构型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桩、筏板基础、独立基础、墙下条形基础,基础持力层为中风化岩层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做好旁站监理工作,结合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如下: 二、旁站监理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相关技术规范。 2、建设[2002]189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三、旁站监理工程范围和主要内容 1、地基与基础工程:土方回填、筏板基础、桩芯砼灌注、后浇带及其他结构砼、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 2、主体结构工程: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砼浇筑、试件取样。 旁站监理要求 1、施工单位应在要求实施旁站监理的施工作业开始前8小时通知施工现场监理机构。 2、施工单位在进行旁站监理工程施工作业时,其单位工程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质检员应在施工现场。 3、应该进行而未进行旁站旁站监理或者进行了旁站监理但未按要求填写旁站记录的施工,不能进行后续施工作业。 4、虽然按要求进行了旁站监理,但所填签的旁站监理记录表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转入后续施工作业。 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