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道路两侧截污管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报价与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59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为准;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按xxx投标人服务专区指引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xxx投标人服务专区的指引选择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
(8)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IC卡),并在有效期内,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9)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按xxx投标人服务专区指引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
(10)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11)(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A类IC卡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2)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