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在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浙江省政府对全面实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作了首次部署。2016年1月15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力争全省大中型水利工程、装机容量1000千瓦以上水电站、小型水库的标准化管理合格率达到100%;‘屋顶山塘’等其他重要小型水利工程基本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条件较好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过省级或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验收;对不安全、不生态的水利工程逐步实行降等、报废处理。”2016年1月29日,浙江省水利厅出台《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图一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图二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图三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