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2.高级装饰工程的施工,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大面施工。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是否需做样板,应经协商确定。 3.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4.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玷污的条件下进行。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5.室内吊顶、隔断的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室内地(楼)面湿作业完工后施工。 6.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理细则-图一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理细则-图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理细则-图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理细则-图四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理细则-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