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工作内容及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监理程序,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分列如下: 1、协助建设单位参与工程的施工招标工作,必要时对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和完成工程任务的能力进行审查。 2、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查总包与分包单位的分包合同。 3、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分项分部工程施工组织的专题设计方案,审查重要工序的技术措施和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5、根据总的工期要求,审查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按动态控制原理及时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以保证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6、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要求快速、有效、有序地做好工程的开工准备,复核现场的开工条件,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正式开工通知书。 7、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各种进度保障工作如劳动保障、设备机具保障、材料保障、技术保障、水电保障等工作,确保正常施工作业的需要。 8、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检查质保小组开展工作的情况。督促并协助施工单位完善技术管理制度和落实各种质量保证措施。 9、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监理公司要求,编写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10、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各类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设计文件、设备产品说明书、各专业有关技术规定、施工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科学地组织施工。 11、编制本工程各专业的质量控制细则,严格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重要部位和工序要实行旁站监理。对各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核验,签认验收单。未经验收、签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对施工单位不按设计文件施工或违反规范规程的情况,下达监理通知,责令其及时整改或办理签发工程返工、停工指令。 12、严格把好进场材料的质量检验关。建立对进场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3、制订本工程各种材料定价及签订供货合同的规定,特别对装饰、电气、水卫材料等品种较繁杂的材料,要实行样品对样,建设样品陈列室并对照样品实行现场验收,严防出现以次充好,鱼目混珠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14、参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技术措施的讨论。
地下通道工程监理大纲 110页(质控详细)-图一
地下通道工程监理大纲 110页(质控详细)-图二
地下通道工程监理大纲 110页(质控详细)-图三
地下通道工程监理大纲 110页(质控详细)-图四
地下通道工程监理大纲 110页(质控详细)-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