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1、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专家评审论证。
[湖北]住宅楼深基坑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图一
[湖北]住宅楼深基坑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图二
[湖北]住宅楼深基坑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图三
[湖北]住宅楼深基坑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图四
[湖北]住宅楼深基坑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