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及建筑成品检验检测规定(附材料送检表)

本文档为材料及建筑成品检验检测规定(附材料送检表),包括:资料概况: 水泥送检规定: 取样批量:同一水泥生产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泥: (1)散装水泥:≤500t/批; (2)袋装水泥:≤200t/批; (3)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存放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必须复检。 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等。

上传人: 上传时间:2019-12-10 14:04:01 文档格式:doc 收藏数:0 页数: 22 评论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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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及建筑成品检验检测规定(附材料送检表)-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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