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料为排水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XX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范围:箱涵主体分项工程 4、承包方式:过路箱涵分项工程以包工包周转材料(箱涵的钢筋、混凝土、止水带由发包方提供)的的形式发包。包综合单价、包工包施工周转材料及剪力墙施工用的对拉螺栓、包施工所用的临时设施建设、包工期、包工程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5、工期要求:自2009年 月 日起至2009年 月 日,共35天。施工过程中按发包方所排进度计划及施工员开具的任务单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延误一天,发包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承包方作相应处罚。 6、质量要求及验收:质量要求达到混凝土分部工程的优良质量标准施工完毕后,由发包方施工、技术及质检人员联合验收。 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按柳州市相关规定及项目部要求执行。
排水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图一
排水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图二
排水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图三
排水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图四
排水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