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由七栋建筑物组成,其中A、B、C、E、F、G六栋总建筑面积为67212m2,占地面积为16506m2,高度为24.05m。D栋总建筑面积为33483m2,占地面积为7380.95m2,高度为25.00m。顶棚为混合砂浆,7厚1:1.4水泥石砂浆,内墙面为水泥砂浆面,25厚1:0.5:3石灰浆抹面,踢脚线为水泥浆面,2.5厚1:2水泥砂浆抹面,外墙面为面砖。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防火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生产类别为丙类,建筑防水等级标准,防水等级为三级,砼强度等级为:垫层C15,承台、地梁为C25,柱为C30,梁板、楼梯为C25;砌体采用MU10普通砖,基础用M7.5水泥砂浆砌筑,围护墙、间隔墙用M5水泥砂浆砌筑。
1.1.3 编制范围 本合同段起点位于里程K69+667.472,终点里程ZK72+989.940(YK73+006.536),全长3.322km。 1.2 工程概况 1.2.1 设计技术条件 本项目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为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7.0m。设计荷载:公路-I级。 1.2.2 地形与地貌 路线走廊区及其附近主体属于新构造相对隆起区,地貌构成上为九连山山脉西南段和罗浮山山脉的一部分。次级地貌单元包括构造侵蚀中~低山地貌、剥蚀丘陵地貌、溶蚀盆地和河流洼地及其中的堆积地貌,并以低山丘陵区分布面积最大。受地质构造和新构造运动的控制,山体及其之间的盆地和洼地多呈北东~北北东方向发展。丘陵地带在该公路的选线路段中分布最广,面积约占60%,其海拔标高一般变化在150m~500m之间。盆地和河流洼地面积约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