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料为某高档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档, 1、一般规定 <1> 老年人居住建筑应按老龄阶段从自理、介助到介护变化全程的不同需要进行设计。 <2> 老年人公共建筑应按老龄阶段介助老人的体能心态特征进行设计。 <3> 老年人公共建筑,其出入口、老年所经由的水平通道和垂直交通设施,以及卫生间和休息室等部位,应为老年人提供方便设施和服务条件。 <4> 老年人建筑层数宜为三层及三层以下;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 2、出入口 <1> 老年人居住建筑出入口,宜采取阳面开门。出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1.50m的轮椅回旋面积。 <2> 老年人居住建筑出入口造型设计,应标志鲜明,易于辨认。 <3> 老年人建筑出入口门前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0.40m,并应采用缓坡台阶和坡道过渡。 <4> 缓坡台阶踏步踢面高不宜大于120mm,踏面宽不宜小于380mm,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2。台阶与坡道两侧应设栏杆扶手。 <5> 当室内外高差较大设坡道
某高档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档-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