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作业指导书土建监理细则
各分项工程的允许偏差值请编入 1.3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简介 1.地面素土夯实,回土高度高于室外标高50 mm。楼面现浇板。 2.门窗: 3.装饰:外装饰,内粉刷,卫生间1:3水泥砂浆刮糙,面层用户自理。 4.屋面: 5.基础构造;本工程基础为 :垫层为C ,基础为C ,构造柱和大梁为C ,防潮层以下砖为MU 实心砖,M5水泥砂浆砌筑,防潮层以上用MU 多孔粘土砖。基础埋深 ,本工程室内地坪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 m,室内外高差 m。 6.主体结构: 7.给排水、电气概况 7.1 室内给水管采用UPVC给水管,承插粘接,室外采用镀锌钢管,丝扣连接。 7.2 室内消防管采用镀锌钢管,丝扣连接,室外消防管采用铸铁管,石棉水泥接口。 7.3 排水管:废水和污水管室内采用UPVC排水管,室外雨水管及污水管为UPVC排水管。 7.4 电气工程:电源为380/220V供电,室内电线管暗敷,采用阻燃型硬质塑料管。 (以上内容尽量能体现工程特点和技术含量) 5 分项、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5.1 地基与基础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土方开挖前在施工区域内设置临时或永久排水沟,修筑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主要干线宜结合永久性道路修建,道路的坡度,转弯应符合安全要求。 2 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为使不破坏基底土的结构,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用人工清理。 3 地基开挖后不应长期曝露,应及时组织基槽验收,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 混凝土应连续浇灌完成,不宜留施工缝,必须留设时,应按施工规范要求留设和处理。 5 基础表面应覆盖和洒水养护,并防止浸泡地基。 6 质量检验标准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2 砌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