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2013〕171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请遵照实施。
建质〔2013〕171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图一
建筑占地面积:8.9米*11.4米
建筑层数:四层
建筑高度:10.8米(含屋顶)
设计功能:
一层:车库、仓库;
二层:厨房、餐厅、仓库、房间、卫生间、会客厅;
三层:卧室、卧室、卫生间、露台;
四层:卧室、卧室、阳台、卫生间。
图纸目录:一层平面图、二层平面图、三层平面图、四层平面图、屋顶平面图、节点大样图、正立面图、剖面图、门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