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五星级酒店项目门窗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技术准备 1)审图:图纸完成审批; 2)交底:施工前按照公司项目管理文件和施工方案要求,完成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施工基本要求 1) 由木材加工厂加工的木门框和扇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进场前应对型号、数量及门窗扇的加工质量全面进行检查(其中包括缝隙大小、接缝平整、几何尺寸正确及门的平整度等)。门框制作前的木材含水率不得超过12%,生产厂家应严格控制; 2)实木门窗和传统的木门窗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中的规定; 3)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每100樘应划分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全玻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木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全数检查;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5)门窗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抽查样本主控项目均应合格;一般项目80%以上合格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装修效果的缺陷,其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验记录。 6)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7)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