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某大桥施工招标文件,于2007年10月编制,由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上、下册)(以下简称《范本》和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自编的《项目专用本》共同组成。本工程起点位于某公路K5+900处,与此公路平交,起点桩号K0+000,然后路线向南穿预制场后,设本大桥跨大溪,并经某新村向南直行至项目终点,与公路相交,终点桩号为K1+220,路线全长约1.22Km,大桥1座长约430m;本项目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 Km/h,路基宽度24.5m,桥梁宽度24m;北岸临时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 Km/h,路基宽度8.5m;主要工程内容为一座约430m的大桥,二处平面交叉,二道涵洞,部分接线拟与绕城公路西线同步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文件包含三卷共10篇章内容。
本工程建筑面积约2650平方米,包括室内结构施工,装修工程施工,和室外工程施工,室内结构施工是在原有建筑框架上,对室内空间进行重新布置,划分。本工程的会堂分为两层,部分一层,主体外观基本保持不变,檐口标高和室内地坪±0.000保持不变,本工程在原有外墙部分墙体上另开窗,采用铝合金门窗。本工程的地面采用橡胶地板满铺、米色复古地砖、青石条砖和青石板等几种类型,卫生间地面采用灰色防滑砖地面。本工程小型展厅向大型展厅之间采用可移动展板,大型展厅向小型展厅处采用活动板。天棚要求吊顶。本工程屋面翻新工程中主龙骨及挂瓦条不变,其他辅材均拆除,进行重新施工。主体采用钢框架结构,基础采用带形基础,基础埋深约为1米,新基础轴线距离原基础轴线为0.575-1.1米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