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各种设备说明、技术核定单、设计施工要求等); (3)国家现行的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相关的国家现行施工规范;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的装修施工守则或质量手册; (6)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表; (7)有关施工记录和构件、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8)引进技术改进和成套设备的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对国外提供的设计等资料进行验收;
重庆市九龙 坡区法院办公楼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图一
重庆市九龙 坡区法院办公楼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图二
重庆市九龙 坡区法院办公楼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图三
重庆市九龙 坡区法院办公楼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图四
重庆市九龙 坡区法院办公楼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