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防渗漏节点做法
一、本地下工程防渗漏节点做法是在严格执行《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2002)和《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的基础上,统一地下工程防水工程中各重点部位的防水细部做法,以规范施工,达到防止渗漏的目的。
二、地下防水工程中涉及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防水做法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三、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掌握工程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技术要求,并编制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案。
四、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宜少留施工缝。当必须留设施工缝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墙体水平施工缝不应留在剪力与弯矩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的交接处,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 的墙体上。拱(板)墙结合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拱(板)墙接缝线以下150-300mm 处,墙体有预留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应小于300mm。
2、外墙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地段,并宜与变型缝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