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投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序的开展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强化各机构岗位职责,健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机构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促进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有限公司成立工程建设安全领导小组,以总经理为组长, 相关部门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管理小组,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职能。 第三条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成立以项目经理、驻地高监分别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不得随 意更换,如确需更换,按《XX有限公司管理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离开工地必须按规定请假,并有相当的岗位人员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