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范编制组的回复函
新《建筑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5.26条中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座流散楼梯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当不能通至层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时;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 我的理解是只有一个单元的塔式住宅楼因屋面不能联通应设2个楼梯。 但是条文说明中又说:“对于只有1个单元的住宅建筑,可将疏散楼梯仅通至屋顶。” 是否可以理解为可以只设一个楼梯? 规范编制组已回函明确只设一个楼梯。这个文件对建筑师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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